请教土地转让的问题
我们村有一片土地,以前是茶山,后来荒废多年,土地所有者是属于镇政府。在90年代镇政府拍卖这块地给李某,镇政府跟李某签定了转让合同,并办好《非耕地使用权证》。2010年的时候李某又转让给了我。但是没有去变更登记,只签定了一个转让合同,并把《非耕地使用权证》,他与镇政府签定的转让合同,该宗地的地图等全部给了我。在《非耕地使用权证... 展开
其他答案
合同在你们之间是有效的,但是在法律上这块地还是李某的,你们必须要过户的,如果你要以你的名义过户给第四人,在法律上是不可行的,而且即使他没有使用证还是有办法再次转让给第四人的,建议你去土地部门办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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