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购买已经抵押的房屋,最大的风险是无法通过合法手续获得房屋的所有权,从而无法实现购买的目的。这主要体现为,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可以被确认为无效,或是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从而使房屋陷入一种不稳定状态。 根据《担保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如果房地产开 展开
业主购买已经抵押的房屋,最大的风险是无法通过合法手续获得房屋的所有权,从而无法实现购买的目的。这主要体现为,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可以被确认为无效,或是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从而使房屋陷入一种不稳定状态。 根据《担保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如果房地产开发商无法偿还银行贷款,那么银行有权将抵押物即房产进行拍卖、变卖以优先收回贷款。 在此情况下,购房者将无法以第三人的身份对抗银行,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