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份共有权问题
王某与李某出于投资的目的共同购买了一处房产,并将该房产出租给张某,租金收益双方按投资比例分享。由于房价一路飙升,王某与李某就该放事出租还事出售产生分歧。王某主张出售,李某主张继续出租。李某表示若王某执意出售,自己愿意购买,但是承租人也愿意购买,按照《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 展开
其他答案
共有权人优先。共有权的优先权基于物权,承租人的优先权基于债权,物权优先于债权。我的答案绝对正确,别忘了采纳我的答案就是了。
2010-11-30 22:3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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