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与非业主B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我按照现在业主A的要求将房屋钥匙交还的作法有没有错?
律师您好,我于2008年5月10日在朝阳区租了一间商品房,租期一年应于2009年5月9日到期,当时我租房时房产证上登记的姓名是A,与我签订租房合同的是业主的公公B,我因一时大意没有索要业主的委托代理书。现在房子即将到期,业主A因要跟她的老公C离婚涉及到房产的分配问题,要求我限期搬离该租赁房。业主A提出:1、换锁并将所有钥匙交... 展开
其他答案
租赁合同有效;由于即刻到期,你按照业主的要求将钥匙直接归还业主,结清租金和押金,并通知了业主的公公,这样的做法从法律上来说你已经履行完合同,并无不妥。
2010-12-28 01:3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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