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买房准备>产权> 问题详情

请问:土地使用权为集体产权的房产能否通过继承、赠与、买卖等过户至非所属集体的个体?有无相关法律依据?如何操作?先谢了!

kuaidianzhong|2011-04-06 22:14

其他答案

文载道

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成员权的一种表现形式,其取得一般需要有集体成员的身份,也就是本村的户籍村民,一般非本村村民无权取得该宅基地使用权。二,通过继承可以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但赠与买卖能否取得并不一定。
2011-04-07 01:41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