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土地使用权为集体产权的房产能否通过继承、赠与、买卖等过户至非所属集体的个体?有无相关法律依据?如何操作?先谢了!
其他答案
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成员权的一种表现形式,其取得一般需要有集体成员的身份,也就是本村的户籍村民,一般非本村村民无权取得该宅基地使用权。二,通过继承可以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但赠与买卖能否取得并不一定。
2011-04-07 01:41
来自北京市
评论(0)赞(0)点赞赞(0)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