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这样要求合理吗?
9月初本人出售一套房屋,当时与买方签定的协议中明确在本月底前完成交易,协议中关于付款说明在双方办理上述房屋产权过户或公证时付清,卖方收取押金5000元,产权过户费用由买方负责。 现在出现以下问题:买方不愿产权过户,要求公证,但是买方说的公证是售房委托公证(不是买卖公证),意思让我将产权委托他来处理。对于此点我不同意,我的要求... 展开
其他答案
合同所述公证通常理解就是买卖公证,你没有违约,合同履行期限已到你可以要求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如对方明确表示不履行,你可以解除合同。
2011-05-20 05:0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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