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时,买方交的契税票对买方日后还有用吗?
2005年1月份,我买了套二手房,过户时契税是我的名字交的。现在,房子的卖主又买了套新房,找到我,想要此契税票,说有此契税票可以在他买房时减免部分契税。请问我应不应该给他呢?此契税票在我以后的房屋买卖中还有没有用呢?有没有什么条例政策可供我参阅一下呢?
其他答案
税务局开契税发票时,应该是给买房人一张,给卖房人一张。你手里这张契税发票明确写着应由买房人收存,因此你必须留好,如果你想将这套房再次卖出,就有用了,而且提住房公积金时,也用的上。卖给你这套房的人,他手里应该还有一联一模一样的,上面写着由卖房人收存。如果你们当时过户时,他的这联税票没有交给房地产交易中心的话,我觉得,他使那联就可以了。
2007-05-28 12:4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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