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当然不妥,从法律角度来讲,你现在还是房主。以后房子出了任何问题,房子里边出了任何问题,房子里边的人出了任何问题,只要涉及到法律问题,你都要负法律责任。
2007-05-29 17:0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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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你这种情况应该是属于买方包税的情况,为了洮避营业税,现在很多买方都喜欢采用公证的方式,等到期限后再去申请办理过户手续。 实际上这种做法,对买方而言风险较大。(1)因为曾经有很多人一房卖二主的。由于只是公证,而房产证尚未更名,那么从理论上而言,此房产尚属于卖方名下,如果卖方急着用钱,他甚至完全可以在市场上找到另外买家,办理过户,而不被买方知道。(当然有些买方提出要产权证押在他那,实际上只要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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