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专业做二手房的,给你点建议:这场官司你没有办法打,打了也是输,你们这个民间协议根本不具有法律约束,法律上也不会支持你,你现在只有两个选择:1.根据业主的要求给加钱2.要回你前期投入的钱(运气好的话可以要回利息)顺便提醒你,即使公证了也没有多大用,公证可以单方面解除.我们前几天也遇到了同样的事,是叔侄的关系,到最后打了官司最后花钱的那方也没有拿到房子.如果卖方的房本是在2008年4月8日之后下发 展开
我是专业做二手房的,给你点建议:这场官司你没有办法打,打了也是输,你们这个民间协议根本不具有法律约束,法律上也不会支持你,你现在只有两个选择:1.根据业主的要求给加钱2.要回你前期投入的钱(运气好的话可以要回利息)顺便提醒你,即使公证了也没有多大用,公证可以单方面解除.我们前几天也遇到了同样的事,是叔侄的关系,到最后打了官司最后花钱的那方也没有拿到房子.如果卖方的房本是在2008年4月8日之后下发的,那么根本就不允许交易,你们的交易本身就是违法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