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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给了卖方全款,对方不给过户怎么办?

由于对方是贷款的,我们先付了他首付,为了避免贷款的高利息,又帮他把剩下的贷款还清。现在他已经拿到了抵押权证,却推脱不肯去过户,一定要我们负担房屋的物业费近1000元。而这些物业费是在合同上写好了要他来承担的。现在我既怕他不肯去过户,又怕他过户但是不交齐物业费,过户之后还是由我们来交。该怎么办呢,帮我出出主意吧!
北京vista|2007-06-07 10:22

其他答案

风儿往南吹

今后吸取教训,作为买方只能接收并完成验货之后才能付清货款,采用定金方式是约束双方履行合同的好办法。目前可以请双方的熟人协调,如果对方不听商量,只能起诉了。
2007-06-07 10:27
来自北京市

蚊子男

合同上应有产权过户的时间约定,如卖家到时不办属违约,可按违约罚则追究卖家违约责任。所指物业费为前期应交已发生物业服务费用吧,如是,这是卖家与物业公司的事,到时物业公司会采取适当措施向卖家要回。这事不用你来担心,况且合同上也约定由卖家自己承担。房屋买卖交易一般都留些尾款,约束对方。
2007-06-07 10:2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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