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购房合同有效吗?
我去年10月预购了一门面,当时合同上写明的是55个平米,可是现在交房有65个平米,现在房产公司要我按当时价格补10个平米的钱;可合同上写好是房屋面积超出房屋面积3%以内(含3%)由买受人补足房款,超过3%部分由卖房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请问这样的合同有效吗?或者我应该怎么处理?假如我起诉,胜算有多大?谢谢!
其他答案
关键是你的购房合同有没有经过登记备案?只要经过登记备案合同才生效,根据《合同法》不动产的买卖合同必须登记备案才能够生效。只要合同生效就不可以违约,违约就要付出代价。同时要打官司也要看合同是否生效,如果生效,你的胜算很大。
2007-07-07 23:1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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