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目前的司法实践经验,婚前首付买房夫妻一方出钱买房,一般可分两种情况分析。一是,一方在婚前买房,并在结婚前做出了房产证(只写了自己的名字),那么,在离婚时,这套房子一般会被判为属买房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种情况是,一方买房,房产证在结婚之后做出,尽管房产证上写的只是买房一方的名字,但法官可能会根据情况不同,将房子判定为买房一方个人财产或夫妻共有财产,而后者所占比例较大。但《征求意见稿》第十一条对此 展开
按照目前的司法实践经验,婚前首付买房夫妻一方出钱买房,一般可分两种情况分析。一是,一方在婚前买房,并在结婚前做出了房产证(只写了自己的名字),那么,在离婚时,这套房子一般会被判为属买房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种情况是,一方买房,房产证在结婚之后做出,尽管房产证上写的只是买房一方的名字,但法官可能会根据情况不同,将房子判定为买房一方个人财产或夫妻共有财产,而后者所占比例较大。但《征求意见稿》第十一条对此作了明确:“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