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承租人变更纠纷的相关问题
我家一共有2间半房均为独立房屋且在一个房契上,此房为 房管所公房。原承租人为我姥姥,老人一共有4个子女,其中有2人先于老人去世,已去世的2人的子女(3人)以和我姨分别已经成家离开了这里只剩我们一家与老人同住并照顾老人,老人于95年左右去世,因我母亲没有其他处房产并一直与老人共同居住,在与一部分家庭成员协商后讲此处公... 展开
其他答案
《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第7条规定,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同一户籍共同居住一年以上又无其他住房的家庭成员愿意继续履行原合同,其他家庭成员又无异议的,可以办理更名手续。当时承租人是你姥姥,后来变更到你母亲,未经过其他同住的无住房的家庭成员的同意,他们是可以主张权利的。
2015-06-20 14:3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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