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宅基地拆迁补偿的问题
我是浙江三门县的,因为铁路建设,房屋(宅基地)被征用了,原有的实际占地面积是82.29平米,其中房屋建筑占地面积是49.92平米,庭院占地面积为32.37平米,这些都是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的。 但现在只赔偿占地面积为50平米的地基给我,剩余部分村委会说不给补偿,这种行为合法吗? 我想我的利益受到了损害,我是否有足够的理由... 展开
其他答案
你没有得到合理的补偿,是不行的,对于土地使用面积少了,你可以要求按原来同等同价的面积归还给你啊,证用土地是有补偿的,你认为不足的可以向征用部门补足。具体可以来电话或来所询问。
2010-12-14 12:0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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