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分家
1988年我母亲给我与哥哥分家,母亲在划分我这部分时没有把宅基地一半分给我,而是分给了我的儿子与女儿一人一半,(分家协议:东三米八归儿子所有,西三米八归女儿所有,分家以宅基地为基准划分的),后来老人要求盖房,我在1995年盖了一座二层小楼,1996年母亲去世后宅基地证被儿子藏起来了,我当时不知道,我于2002年重新办了新的宅...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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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宅基地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宅基地一般是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的。宅基地上的房子可以作为原房主的遗产由合法继承人继承。具体到该案,因为现在二层楼的宅基地名字是你的,楼房也是你建造的,所以你可以作为房子的所有权人来对房屋行使权利。你儿子无权要求你分割一半二层楼房给他。如需进一步咨询相关问题,建议找当地律师当面咨询。
2011-01-06 02:0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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