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死亡而引发的承租户名变更纠纷如何解决?
其他答案
公房租赁关系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关系,是国家在计划经济时代实施的一种政府福利行为,由此决定了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具有非自由、非等价的特点。承租人死亡后,在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应当协商确定承租人,无法协商一致的出租人应当在原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其他直系亲属之间按顺序确定承租人。共同居住人,其居住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剥夺和限制。
2017-05-09 17:43
来自北京市
评论(0)赞(1)点赞赞(1)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