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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租房违约金的问题?

我租了一个房子,550元一个月,签了五个月的合同,交了三个月的租金,另有100多的押金,但住了不到一个月我因公要去另外的地方,而当初签订合同的时候没有约定违约金,那我现在退房要付违约金吗?那已付的三个月的租金和押金怎么办呢?
北岸布鲁斯|2007-05-23 13:52

其他答案

宁波老女人

1、没有约定不一定不付违约金,因为你给房东造成了事实上的损失;2、由于合同上没有约定,你就要与房东商量解决了;3、合理的办法是你赔偿房东一个月的租金,因为他再租房是需要时间的,剩余的钱还给你;3、你也可以再找个人来租房子,这样房东会把剩余的钱还你的。4、主要是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来解决。
2007-05-23 13:57
来自北京市

踮起小脚

建议与业主协商解决:要回三个月的租金和押金,但对业主适当的经济补偿。注: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在一些法规(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等)中,明文规定的违约金比例;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约定的违约金比例。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条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的,则可按《民法通则 展开
2007-05-23 13:5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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