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是上山下乡的知青,最近刚刚退休,准备迁回原上海迁出所在地。该房子是公房,原承租人是我外公,十几年前就过世了,承租人的名字一直没有变更过。我妈妈到派出所去办理入户手续的时候被告知由于原公房承租人死亡,需要办理承租人名字变更手续,否则不能办理入户。请问是否有这一个硬性的规定?因为我(知青子女)也是在我外公去世后才迁入的,应... 展开
我妈妈是上山下乡的知青,最近刚刚退休,准备迁回原上海迁出所在地。该房子是公房,原承租人是我外公,十几年前就过世了,承租人的名字一直没有变更过。我妈妈到派出所去办理入户手续的时候被告知由于原公房承租人死亡,需要办理承租人名字变更手续,否则不能办理入户。请问是否有这一个硬性的规定?因为我(知青子女)也是在我外公去世后才迁入的,应该也是在十几年前,当时并没有这条规定。现在的问题是,该公房可能很快就要拆迁, 租赁证是我外公的名字,但是原件在阿姨手里,目前她不肯拿出来。我们的情况是公租房的租赁证只有一个,有三个户口本,一个户口本只有我舅舅一个人(未婚),一个户口本只有我一个人,还有一个户口本是阿姨一家三口。目前的情况是阿姨想把她女婿的户口迁入,据她说由于原承租人死亡的问题,一直没有办妥,她希望公租人改成她的名字,大家是都不同意,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有什么办法让我妈妈顺利迁入该公房?是否是一定要在变更承租人的情况下呢? 又或者是需要三本户口中所有五个人都签字同意才能办理入户?如果阿姨一家坚决不同意签字,是否有其他办法呢?或者是否能在短时间内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如果我妈妈在拆迁是因为这些原因能没有办妥入户,是否能得到拆迁补偿呢? 收起